浅谈“罪”的认知(罗5:12)
浅谈“罪”的认知
(罗5:12)
5:12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,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
1、什么是罪?
罪是什么?也许你会说:违背律法的就是罪,或者说罪是“未中红心”等等,但是我们知道,这并不是罪本身的定义,乃是罪的一种彰显方式,那么什么是罪呢?透过前文的分享,我们便可知道,人利用上帝赐予的意志的自由选择违背上帝,这种状态就是罪。也就是说,罪并没有实体,因为实体往往都和神的创造有关,罪也不是一个外来的病菌,罪也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生物,当被造者的意志处于一种错误的状态时,这就是罪了。我们必须知道,上帝造的本身是好的,各守本位,一旦中间出现了“错位”便是罪了,那么在“人”的里面出现了什么错位呢?就是意志和情欲的关系,上帝造的人,有意志有情欲,当然这个情欲乃是正情正欲,是好的,我们前面说过,罪就是受造者的意志处于错误的状态,什么错误的状态呢?要想了解这个错误的状态,我们必须了解正确的状态。上帝造的时候意志的状态是怎么样的?被造的人,意志是王,情欲是仆人,并且这做王的意志,他拥有选择离弃神与顺服神的自由。这个是正确的状态那么什么是错误的状态呢?就是当意志错误的应运这个自由选择了离弃神,之后,我们的里面发生了变化,意志向下堕落,情欲向上堕落,情欲不再是意志的奴仆,反而做了意志的王,意志不再做王,反而沦为情欲的奴仆,爱德华兹说,情欲是个很好的仆人,但不是个很好的主人,因此情欲做了王之后,就不再是正情正欲了,乃成了邪情私欲,也就是说,情欲做王了意志的王,就等于私欲做了意志的王,私欲做王,也就等于罪做王。这就是说,我们将我们的意志卖给私欲了,意志被私欲捆绑了,从此以后我们的意志和肢体只能选择犯罪不能选择不犯罪。这就是意志错误的状态,而这种状态就是罪。
2、罪在“灵界”的体现
罪在天使界的体现首先就是就是不守本位:天使受造是敬拜者,上帝是被敬拜的对象,如果天使甘心乐意的敬拜上帝,这就是守本位,但是如果他要与至高者同等,那就是不守本位了,这就等于是在逾越受造者的位份。其次就是:抢夺神的荣耀,天使是敬拜神的,当他停止对上帝的敬拜的时候,就意味着要抢夺神的荣耀,其次,敬拜的荣耀是属于上帝的,他要造神的众星以上接受众天使的敬拜,这就等于要抢夺神的荣耀。
3、罪在人类界的体现
罪在人类界的体现,首先也是不守本位,这和天使堕落的原则是一样的,受造者想如神一样,从仁义到不义,从圣洁到不洁,从真理到无知的改变,就是不守本位的体现。另外很重要的就是,上帝造的人,意志是王,情欲是仆,罪就是意志不做王,做了奴仆,情欲不做奴仆,做了王,这种状态就是不守本位,就是堕落,就是罪。罪在人类界的体现,其次就是抢夺神的荣耀、对上帝权威的干犯、对上帝律法的违背以及对上帝立约的毁坏。
4、罪的分类
在神学上,会将罪分为原罪与本罪,这是为了更好的明白圣经所表达的一些经文,那么再这里我们有必要思想一下二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。透过上文我们便知,原罪就是受造者的意志处于错误的状态,这种状态,就是原罪。而这种状态所生发的果子,就是本罪。因此我们知道原罪是内在的,本罪是外在的,也可以说,原罪是根,本罪是生发的,原罪是本质的,本罪是外显的 。
5、罪的层面
就“律法”而言,罪是无法无天;就“目标”而言,罪是未中红心;就“权柄”而言,罪是反叛叛逆;就“圣洁”而言,罪是污秽不洁;就“审判”而言,罪是过犯刑责;就“真理”而言,罪是错谬虚谎;就“同在”而言,罪是隔绝疏离;就“生命”而言,罪是失落死亡;就“公义”而言,罪是不仁不义;就“荣耀”而言,罪是羞耻亏缺。(本点内容选自呂沛渊牧师著作的《全方位神学》一书)
6、罪的特性
现在我们思想原罪的特性,首先原罪具有紧贴性,如同取死的身体一样,不管你走到哪它都跟到哪,其次原罪具有辖制性,比如人们常说,七尺男儿胜不过半寸烟头。另外原罪还具有残酷性,人从生下就被罪使用,连年老的时候它都不会放过,一直到生命被榨干,最后将死赐给人。原罪还具有诡诈性,它让人犯罪,不是自己直接让人犯罪,乃是透过一个良善的律法和一个中性的机会来让人犯罪,正如在罗马书第七章,保罗所言:罪是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,让罪因着他良善的就更显的恶极了,有关这一点,我们在第七章还会谈到。
本文中,我们简单的思想了关于“罪”的一些内容,日后,我们会在第六章,还要进行深入思考,关于罪的这个问题,因为这是基督徒最为模糊和不屑的话题,而又是最为重要的内容,因为如果我们不清楚罪,就不清楚恩典。